关于举办苏州大学第七届女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刘志明 发布时间:2019-03-11 浏览次数:182
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大学第七届女教职工气排球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校工会 协办:体育学院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13日(周三)下午1:00 2、地点:东校区体育馆 三、报名须知: 1、报名资格:凡属我校工会女会员,身体健康均可参加。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6日止。 3、报名邮箱:qianjun@suda.edu.cn。 4、报名办法:以分工会为参赛单位报名(分工会之间不得交流参赛人员,不得外请人员参赛)。每队领队、教练各1名,队员16名。 四、比赛方法: 1、特定规则:各队每局上场5名队员,全部为女教工。 2、比赛分为小组循环赛、决赛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部球队分为A、B、C、D四组,各队抽签分别编入四组相应序号位置。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各组取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决赛。 3、比赛方式根据报名队伍决定。不满20个队(含20),采用一局决胜负,21分制,11分交换场地,20平时领先2分者获胜。超过20个队,采用一局决胜负,15分制,8分交换场地,14平时领先2分者获胜。 4、成绩计算方法:单循环比赛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若场次积分相等,则采用计算C值(总胜局/总负局),C值高者名次列前;若C值仍相等,则采用计算Z值(总得分/总失分),Z值高者名次列前;若Z值仍相等则根据两队或两队以上相互之间比赛的胜者排名靠前的办法决定最后名次。 5、迟到时间超过15分钟作弃权。弃权单位取消全部比赛成绩,涉及到其余球队积分相等需要计算Z值、C值时,不再使用该弃权单位的成绩,只计算该组其他球队相互间的胜负和分数。 6、具体竞赛规则执行中国排球协会气排球竞赛规则(2012-2016)。 五、裁判员由体育学院排球专业学生担任。李莉、杜小伟和宋元平老师任裁判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