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直属单位: 自5月8日至16日,在东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继续采用先收取相关资料,由银行带回办卡的方式为教职工办理ETC相关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1、尚未办理“三证”一致的教职工。应填写《苏州大学智能通行卡申请表》(表格可从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副本的正反面),到指定地点经保卫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和安装ETC设备。 2、本校教职工长期使用直系亲属名下的机动车,应填写《苏州大学智能通行卡申请表》(表格可从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携带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原件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携带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副本的正反面),经保卫处审核后,选择办理ETC或识别系统授权手续。 3、本校教职工长期使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机动车,应填写《苏州大学智能通行卡申请表》(表格可从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经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副本的正反面),经保卫处审核后,办理识别系统授权手续。 4、离退休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填写《苏州大学智能通行卡申请表》(表格可从保卫处网站“表格下载”中下载),携带离退休证、本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机动车行驶证副本的正反面),经保卫处审核后,办理识别系统授权手续。 5、教职工以公司或单位名义购买的机动车,应由车主公司或单位、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机动车行驶证副本的正反面),经保卫处审核后,办理识别系统授权手续。 上述人员均按照“一人一车一卡”原则办理。办理ETC安装的教职工,之前已经办理过光大银行卡的,请同时携带好光大银行卡。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5月8日至11日,天赐庄校区人员 地点:东教楼116室 5月12日,阳澄湖校区人员 地点:阳澄湖校区行政楼101室 5月15日至16日,独墅湖校区人员 地点:保卫处办公室 工作时间: 9:00---------16:00 已经提交办理ETC材料,尚未安装设备的教职工,请在上述的时间内驾车前往办理地点安装设备。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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