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调整东校区收单地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17 浏览次数:13
自2014年2月16日(星期日)起,东校区收单地点调整为凌云楼七楼702室(出电梯左拐);本部其他业务处理地点及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收单地点不变。
同时,友情提醒:2013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票据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销,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17 浏览次数:13
自2014年2月16日(星期日)起,东校区收单地点调整为凌云楼七楼702室(出电梯左拐);本部其他业务处理地点及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收单地点不变。
同时,友情提醒:2013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票据请于2014年3月31日前报销,过期票据不予报销。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