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28 浏览次数:14
关于申报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请仔细阅读国家社科规划办发布的《申报公告》以及《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精神,明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选题内容、申报原则、申报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请各学院以适当形式对《课题指南》、《申报公告》进行张贴、宣传,并根据课题指南的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认真组织研究力量,设计申报课题。
三、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2010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要着力研究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年3月10日之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国家社科基金于2009年正式增设管理学科,并于2010年开始受理课题申报。侧重资助我国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发展中国特色的管理学理论。
2010年国家社科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国家哲社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年试行版,见附件)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
4、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0万元,一般项目12万元,青年项目1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条目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7、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8、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和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评审会召开之前,申报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如获立项,一律撤项,五年之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本年度对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通讯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进行。活页论证的字数不超过四千字。
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以及信誉良好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在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加分政策。
四、申报材料细则
1、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见附件,也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http://www.npopss-cn.gov.cn)网站或人文社科处网站下载。
2、申请者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按要求仔细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及活页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用A3纸双面打印、复印,中缝装订。上交的申请书每页的内容必须与原表一致,不要发生表格的串页,漏页现象。部分内容的填写按如下要求进行:
【封面】(均填写文字内容)
申请书封面:登记号、项目编号栏不要填写。
项目类别:根据《数据代码表》的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文字内容,不填写代码。
学科分类:按课题指南的23个学科名称选择其一填写。不要在后面加注研究方向,也不要填写两个学科,更不要编造《代码表》中没有的学科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必须是本单位标准用名,不得采用笔名。如其发表文章有多个名字,可选择一个主要的在后面加括号。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正式人员,在职研究生必须回原单位申报。
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苏州大学”。
【数据表】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一般自选项目,必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重点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曾经主持并已完成省、部级以上社科研究项目,相关课题要在第三项“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一栏得到明显反映。
青年项目申报人不具备副高职称的,须由2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在第9页推荐人所在单位栏由推荐人本人签名。
学科分类要填至二级学科,并与封面所填学科分类保持一致。
工作单位:建议大家填到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真实的具体部门或研究机构。
主要参加者:主持人不要再填写进去。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
课题设计过程中,研究起算时间从2010年7月1日起。
【课题论证】
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要与《课题论证》活页相同,活页中不能填写的成果作者、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要在本表中加以注明。与本课题研究无关的成果不能填写;主持或参加的各类项目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课题负责人的成果不列入参考文献。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此栏申请者可按以下内容填写“该申请书所填内容属实,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苏州大学能够为本课题提供必要的时间和条件,并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课题论证》活页】
活页中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只能填写成果名称、成果形式(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成果数量,不得填写成果作者、单位、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本次申报仍不限项,为提高申报质量,请各院系请在2010年2月21日前将填好的申报书草表一份交至人文社科处计划科,我们将对材料进行形式初审,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帮助审阅,提出修改意见,2月25日前将初审意见及专家审阅意见返还给申报者,以参照修改。
2、2009年3月4日前各院系提交正式申报材料:修改后的《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七份、《申请书》电子版请用“国家社科+姓名”为题的邮件发送至sdskc@suda.edu.cn。
为提高申报成功率,希望各院系加强组织工作,积极宣传发动,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及学术骨干的作用,组织跨学科研究力量申报,鼓励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承担2009年度校级重大项目研究且无在研国家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必须组织相关课题参与申报。
未尽事宜,可与人文社科处计划科联系,电话: 67507027。
附件: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 34 (KB)
附件:201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指南.doc 214 (KB)
附件:2010年社科项目申请书.doc 104 (KB)
附件:2010申请书活页.doc 46 (KB)
附件:2010代码表.xls 47 (KB)
人文社科处
2009-12-25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