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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董娜   发布时间:2020-10-23   浏览次数:118



学字202068

各学院(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育人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根据《苏州大学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0号)、《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苏大学〔201971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籍在册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比例

三好学生:6%     三好学生标兵:0.1%

优秀学生干部:5%;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0.1%

先进班集体:东吴威尼斯欢乐娱人城v36760-2个,医学部0-4个,其他学院(部)0-1个;

具体名额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德育测评成绩等级为A

2.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综合奖学金;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级以上或体测成绩达到B级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三好学生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两次以上;

3.学习成绩优秀,曾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特等奖学金、创新创业特等奖学金以上;

4.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志愿服务时长54小时;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德育测评成绩等级为A

2.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职务、院(部)级协会(社团)副社长以上职务、校级协会(社团)部长以上职务;

3.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4.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专项奖学金;

5.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考核学年体育课成绩达到B级以上或体测成绩达到C级以上;体育保健生考核通过。

(四)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学生干部全部条件;

2.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两次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专业知识扎实,成绩优良,获得苏州大学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创新创业一等奖学金以上。

(五)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组织建设:班集体有合理的组织机构,高效的学生干部队伍,规范的组织制度;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级中的核心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文体娱乐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2.班风建设:班集体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政治觉悟高;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全班同学遵纪守法,班级模范遵守宿舍管理办法,上学年班集体无学生违法、违纪处分纪录,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

3.学风建设:班集体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同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氛围浓厚;全班同学在上学年学习成绩在院(部)名列前茅,不及格率不大于2%(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考试总人次);

4.文化建设:班集体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得低于15小时;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与安全教育;班集体有品牌特色活动,为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做出贡献;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体比赛、科技竞赛等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四、评选注意事项

1.在同一学年评优中,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兼得,三好学生标兵与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不可兼得。

2.学生在考核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尚未解除,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

五、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评选程序:

各学院(部)认真组织评优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班主任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网址:http://sams.suda.edu.cn,系统开放时间:1021-114日,过期系统自动关闭);学院(部)在学生综合考核和鉴定的基础上,严格筛选、确定初评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111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学校审批。

六、材料报送要求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注:一式两份,不须分开) 

2.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报送审批表纸质稿两份(注:一式两份,不须分开);填写和报送《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2)电子稿、纸质稿一份;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3.先进班集体

在《苏州大学本科生事务管理系统》申报;填写《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申报材料》(附件3),并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电子稿一份和纸质稿两份,报送《苏州大学先进班集体申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一份;提供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

4.所有纸质材料需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部)公章。

5.各学院(部)于1111日前将各类评优纸质材料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华丰楼309,联系人:李钰琛,电话:67163015,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liyc@suda.edu.cn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
2020-10-16 17: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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